2014-09-28 20:46 浏览 评论
导读:1661年2月5日,顺治帝龙驭上宾,享年24岁,是一个短命天子。顺治一咽气,居然有两个人自愿为之殉葬。一个是他的妃子:贞妃。其实,顺治帝并不喜欢她,因而,她也没有生育,默默无闻了一辈子,也没有什么封号。她自愿殉葬,应该是一时急火攻心所致。另一个是顺治帝的贴身侍卫傅达理,傅达理以身殉主后,朝廷特准他葬在东陵。
顺治在董鄂妃去世后的那年冬天染上了天花,没过多久就不治身亡。顺治十八年正月初六,在顺治的弥留之际,大学士王熙奉命赶到皇帝病榻旁撰写遗诏。
王熙在自撰的《年谱》中说,自己为顺治写的遗诏都经过了皇帝的认可,“凡三次进览,三蒙钦定,日入时始完”。当晚,顺治即驾崩归西。王熙在官方的遗诏公布后,便将当时所有和遗诏有关的东西全部付之一炬,此后对遗诏一事便一直保持沉默,再无片言只语。
美丽的董鄂妃
很奇怪的是,在这份遗诏中有这么一句,“端敬皇后(董鄂妃)于皇太后恪尽孝道,辅佐朕躬,内政聿修。朕仰奉慈纶,追念贤淑,丧祭典礼,过从优厚,未能以礼止情,诸事窬溃不经,朕之罪一也”。
“未能以礼止情”,这句话虽然说得很委婉,但无疑是对董鄂妃间接的谴责。王照声称自己写的遗诏已经经过顺治的同意,但以顺治的个性,他应该不会在临终前有如此对董鄂妃不利的话语,这是对他们爱情的否定。那遗诏是怎么变成了罪己诏的呢?
从顺治死亡到公布遗诏中间有四个时辰(古代一时辰等于现在两小时),清史专家孟森先生推测“其间必有太后及诸王斟酌改定之情事”,而把对董鄂妃的葬礼逾度写进遗诏,显然有有意而为之,估计是反映了孝庄太后对董鄂妃的怨恨。
美丽的董鄂妃
事实上,孝庄太后从一开始就对顺治和董鄂妃的结合并不满意,而顺治的早死,很自然的归结于董鄂妃的原因。孝庄太后在丧子之余,其脑海里浮现的想必是对“红颜祸水”的一腔怒火罢!
正如《红楼梦》的元春一样,每一个后妃的后面都关系着其外戚家族的命运。孝庄太后的愤怒使得另一个女人,贞妃董鄂氏(董鄂妃的堂妹),感到了来自内心的极大恐惧。为了浇灭孝庄太后的怒火,保全自己的家族,贞妃毅然决定牺牲自己为顺治殉葬,以换取孝庄太后对董鄂妃家族的宽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