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8 20:46 浏览 评论
《周礼》上提到的“女酒,女舂抭,奚以下千人而弱”,其实都是指供帝王淫乐的女性。这种妓女统一被称作官妓,但是我一直认为官妓并不是传统意义上妓女,其实她们是奴隶,和其他奴隶不同的是她们的工作只是献身和献技而已。
到了春秋齐桓公的时候,我们熟悉的管仲改变了这一切,他单独把妓女列为一项职业。
《战国策。东周策。周文君免士工师藉》一文中,写了这么一段话,“齐桓公宫中女市七,女闾七百。”“闾”是门的意思,齐国常常在宫中以门为市,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在齐桓公的宫中,一共拥有七个做性交易的市场和七百多个倚门而站的妓女。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把妓女和交易相联系的记录。从这里看,关于妓院的记载要比西方早上五十多年,在这种事情上,泱泱中华,也绝对不输给外夷。而这个“天才”想法的创始人,就是被孔子和诸葛亮奉若神明的齐桓公的大管家管仲。
清朝的褚学稼说:“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现代学者黄现璠着的《唐代社会概略》也持有这种观点。以上不仅证明了这些女人不但成了交易的商品,而且她们还要把自己性交易所得的一部分交税,这是一种典型的性服务合法化。
看来管仲背上这个不光彩的发明记录是在所难免了,我在第一卷的《齐桓诸妻不如管仲一妾》的文章中详细说了管仲这个人物,不要以为他脑残,故意搞出了这么个妨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产物来,恰恰相反管仲很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