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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古代死囚为何都要在秋后问斩?(5)

2014-09-29 15:43 浏览 评论

 

  古代行刑为何多在闹市?

  秦朝处决死囚“枭首示众”唐代“凡决大辟罪皆于市”

  死刑是极刑,其目的是震慑,维护社会秩序。在这种理念下,古代处决死囚都是公开的,而且在人多的地方行刑,允许群众围观,“围观”就是看杀人,这无异于现代电视的“现场直播”。

 

  古代处决犯人,一般选在街头、闹市区。《唐六典·刑部》中规定,“凡决大辟罪皆于市”。北京有条歇后语,叫“鹤年堂讨刀伤药——死到临头”,就是因为鹤年堂药店在清代京城有名的刑场菜市口附近。

  汉律中规定的枭首、腰斩、弃市三种死罪,也都要选择在清朝菜市口这样的地方执行。枭首,即砍头,头砍下来后要悬挂在木杆上头“公示”,这是秦朝处决死囚的常用手段,即所谓“枭首示众”,后来也有将头颅悬挂于城门楼上的。至于“弃市”之刑名,则直接因为行刑地点位于“市”,犯人在街市上处死后,不准收尸,原地“晒尸”一定时间,供公众观看。

 

 

 

  三国时蜀国都乡侯刘琰便被处以“弃市”之刑。而其遭此极刑,竟然是因为他吃醋,怀疑老婆胡氏与后主刘禅有染。胡氏很漂亮,进宫给太后拜年一个月后才回家。刘琰“家暴”一通胡氏后还休了她,结果被胡氏告到朝廷,遭到极刑。

  “晒尸”时间一般是三天,高湛当皇帝时(北齐武成帝),于河清三年(公元564年)完成的《齐律》中规定,犯人被处死后要“陈尸三日,无市者列于乡亭显处”,意思是,如果行刑地不在街市上,要将尸体陈列在乡间公共场所显眼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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