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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不知道的三十条古代惩罚妃子的刑法(3)

2016-10-22 01:34 浏览 评论

11、刑舂:废除妃位,在施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此条只有皇上,皇后,掌凤印者或侧后、懿月长公主可执行(适用重大犯错者)

12、放刑:废除妃位(不受皮肉之苦),贬为庶民,永世不可踏入帝都。此条只有皇帝,皇后可执行(适用重大犯错者)

13、徒刑:废除妃位,在天牢中服刑(分别分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五等)后贬为庶民。此条只有皇帝,皇后可执行(适用重大犯错者)

14、赐死:赐三尺白绫,悬梁自尽。赐毒酒,穿肠而死,至于死法由执行者想,切记后妃应留全尸。此条只有皇上,皇后可执(适用于所有后妃)

15、死刑:属于重大过错,或者是受家族牵连【九族连诛等】。此条只有皇帝,皇后可执行。

16、罚跪:罚跪在某一处跪地思过,不可藏匿使用软垫类物件,两个时辰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3级或以上妃嫔。

 

你觉不知道的三十条古代惩罚妃子的刑法

 

古代人惩罚犯错的女子资料图

 

17、面壁:罚站面向某一个地方思过,不可随意活动、行走,两个时辰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5级或以上妃嫔。

18、掌嘴:击打下颚,至口角红肿出血为止,20次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5级或以上妃嫔。

 

你觉不知道的三十条古代惩罚妃子的刑法

 

古代人惩罚犯错的女子资料图

 

19、抄书:抄写《佛经》、《女经》、《女训》、宫规等,除每日三个时辰睡眠和用膳外,不得停顿休息,50遍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5级或以上妃嫔。

20、禁食:禁食三餐,同时禁酒水,三日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5级或以上妃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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