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01 20:18 浏览 评论
女生自愿饮酒,事后却遭 “性侵犯”,谁之过?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引起了哈佛大学法学院两位著名女权主义法学教授的激烈争辩。
争端源起于哈佛大学修改校园 “性侵犯” 定义。 2015 年初,哈佛大学校长顾问 Valerie Jarrett 提出以 “更加倾向受害者”(more victim-centered)为原则,进一步修改学校对于性侵犯的判定和处罚。所谓 “更加倾向受害者” 原则,就是对待被性侵犯的受害者时不戴有色眼镜,通过建立系统机制确保受害者的利益和需要,为他/她们提供充满关怀和人情味的社会服务。
新规定的制定过程引发争议,其中 Catherine MacKinnon 与 Janet Halley 无疑是争端中旗帜最鲜明的人物。
“麦派”:哪怕本人同意,也不代表不是被强迫的
MacKinnon(麦金农)教授和校园女权主义运动者站在一起,极力推崇 “更加倾向受害者” 原则的做法。我们暂且称他们为 “麦派”。
大学女生酒醉后遭“性侵”,谁之过?
MacKinnon 从法律上将性侵犯定义为一种性歧视,成为法律领域中女权主义法律理论的先驱者。这种女权主义理论将女性定义为以男性为主导的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而不平等则通过强迫的形式得以实现。换言之,在她的理论中,哪怕女性本人同意产生性关系,也不代表她就不是被强迫的,而她被强迫的根源在于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结构和制度,使得男性对于女性有支配性的权利。
大学女生酒醉后遭“性侵”,谁之过?
鉴于这种原因,《耶鲁法律周刊》的学生编辑们邀请MacKinnon 就宪法相关条款(Title IX)做演讲,并在周刊上发表她的观点。也有一些学生不无忧虑地指出,酒精作为性侵犯案件中第一大要素,往往被忽略。不仅校方避而不谈女性自愿喝酒的事实,一些学生运动者对反性侵犯的项目中加入对于过渡饮酒危害的警告也表达了不满。他们说,质问一个女生有没有喝酒就相当于质问她为什么要穿短裙一样,都是变相地将责任推卸到受害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