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8 17:35 浏览 评论
下午4时30分许,涉事车辆被警方拖走。记者随后走访了青山区新沟桥派出所,警方介绍,41岁的车主刘某是青山人,在事发餐厅就餐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故驾驶自己的轿车撞向餐厅大门。目前,刘某已被警方控制,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小编寄语
天一热,人就容易焦躁。一些平时看起来很小的摩擦与纠纷,也容易生出事端。小编认为,遇到这样的事儿,一要自我克制,二要换位思考。
作为食客,要理解餐厅的规定,毕竟是公共场合,人来人往,要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作为店方,其实也有更好的方式来处理:可不可以商量让客人打包带走,或者让服务员送到家里?
遗憾的是,一方玻璃满地,另一方则被警方控制,将为自己的鲁莽付出代价。这样的结局,每个人想一想就会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
你在伤害别人的时候,同时也在伤害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