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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社会风气:中国古代如何“扫黄”(3)

2014-09-28 20:46 浏览 评论

  扬州自隋唐起性产业便十分发达,虽然朝廷“扫黄”,但娼妓并未能禁绝,“私窠子”、“半月门”、“扬滨”、“船娘”这类暗、私娼继续活动。

  这些性工作者对“扫黄”信息很灵通,风声一紧,她们便“集体消失”。清初文人吴绮在《扬州鼓吹词》序中是这样说的:“一逢禁令,辙生死逃亡,不知所之。”

  天朝布告天下 卖淫嫖娼被发现“斩首不留”.

  可以看出,在古代中国各个朝代中,清朝禁娼是最为明确的,但实际上也没有禁住,民间卖淫嫖娼依然严重。

天朝布告天下 卖淫嫖娼被发现“斩首不留”. 

  特别是在咸丰皇帝奕詝主政后,北京的娼妓又趋活跃,“禁娼令”名存实亡,在封建时代行将结束前,管仲提倡的性产业罕见地出现了最后的辉煌。

  当时全国形成了大大小小多个“红灯区”,如京城的“八大胡同”;上海时称“十里洋场”,成了世界“性都”,到1949年解放前夕,上海登记的妓院还有800多家。

  性产业在清末为何又繁盛了?原因一是在西方列强打开国门后,商业经济刺激了原本就未消失的性产业;二是皇帝带头享乐,同治皇帝便喜欢“冶游”,经常乔装私访妓院,坊间传其系患“花柳病”(性病)而死,并非空穴来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禁娼才变成了现实 

  最重要的是,清政府的禁娼政策出现松动,史家称为“弛禁”,好多地方政府抽取“花捐”,在事实上承认了性工作者的合法性。

  平军所到之处,妓院一律取缔,禁绝娼妓。一则名为《诲谕官兵良民人等各宜革除污俗以归正道》文告中称,“倘有习于邪行,官兵民人私行宿娼,不遵条规,当娼者,合家剿洗。邻右擒送者,有赏。故纵者一体治罪。明知故犯者,斩首不留。”

  从这则布告来看,卖淫嫖娼被发现了是要砍头的。这一古代中国禁娼最狠手段十分有效,时深得忠王李秀成信任的英国人呤喇,在其回国后撰写的《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一书中,以肯定的语气称,太平军的政权范围内“娼妓是完全绝迹的”。

  无疑太平天国的禁娼是最彻底的,却未能持久。在曾国藩的湘军攻下天京(今南京)后,出于恢复城市经济的一时需要,曾国藩发布了告令弛禁,允许和鼓励民间开设妓院。

  古代中国的禁娼,始终是在这种禁与非禁中博弈的。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禁娼才变成了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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