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8 20:46 浏览 评论
同性恋自古有之,有天生的,也有后天因某种原因成为的;就像其他人群一样,在同性恋人群里,也有出卖肉体的,那就是男娼;男娼也是自古有之,就像妓女的历史是一样的漫长。
男人作娼,出卖自己的肉体,成为异性和同性的玩弄物,在中国的历史上一直就有,只是由于中国封建社会漫长,夫权意识积淀深厚,对男娼现象史翰不彰,其辞闪烁,稗海难寻。
主流社会一直鄙视男娼,认为男人卖淫远比妓女倚门卖笑出卖色相肉体更加令人厌恶,因为男娼是男人的至上尊严遭到了摧毁性的打击。
史籍上记载把这种男娼称为男宠、男色、顽童、娈童等,现在的称谓是MB.《说苑》中记载:“弥子瑕有宠于卫灵公,尝有母疾,窃驾君车以出,灵公闻而贤之。
异日,于灵公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以其余献灵公,灵公曰,‘爱我忘其口焱寡人。’”这就是“分桃”,至于“断袖”,都是很熟悉的桥段了,这儿就不说了。
自此,这样的同性恋行为绵延不绝于书。明清时,在福建、广东、北平等地,同性恋的蔚然成风,女有“闺中腻友”,男有“契哥契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