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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宫廷男娼秘史:比妓女更遭鄙视(3)

2014-09-28 20:46 浏览 评论

  异日,于灵公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以其余献灵公,灵公曰,‘爱我忘其口焱寡人。’”这就是“分桃”,至于“断袖”,都是很熟悉的桥段了,这儿就不说了。

  自此,这样的同性恋行为绵延不绝于书。明清时,在福建、广东、北平等地,同性恋的蔚然成风,女有“闺中腻友”,男有“契哥契弟”。

  清代还有条法令规定,“优伶的子孙,以至于受逼为奸的男子,不许应科举考试。”这条规定间接说明,当时同性恋的风气的盛行。

  福建人的同性恋亲密关系,应该是全世界的同性恋的楷模,他们在肉体上相通,在精神上追求忠贞不渝,在经济上甚至连契弟“后日生计及娶妻诸费”都要承担起来。

  沈德符分析:福建近海,明代海盗出入如麻,船上忌讳有妇人同船,所以同性恋由此产生。这个说法在现在看来有点而牵强,就是发生同性性行为,也是境遇性的同性性行为!

  福建人互称契哥契弟,京师称之为“小唱”。

  宋徽宗赵佶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玩儿女人乐此不疲,玩儿男人也纵欲无度,他的宰相李邦彦和副相不好好辅助君主,专门迎合他的淫欲,“虽为相,然事徽宗考极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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