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9 17:01 浏览 评论
少林寺僧中曾出现过小山、月空等民族英雄和素祥、行香等革命志士,也出过歹徒。歹僧的恶行与他们的经济地位有关,因此,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少林寺僧的经济收入情况。
北魏太和十九年(495年),孝文帝元宏为印度僧人跋陀敕建少林寺。现存资料没有南北朝时期少林寺拥有土地的记载,僧人主要生活来源,当是歆享香火钱或出外化斋。也许有人提出异议,达摩不是如此。其实,达摩面壁只是个美丽的神话。笔者经过实地考察,可以列出几条论据证明达摩在洞中不间断地修炼9年是绝对不可能的。
这里只说一点:现少林寺常住院立雪亭东配殿所供达摩面壁影石,系少林寺塔沟村王治国老人受旅游部门委派,于1989年在少林水库附近觅到一块带有纹理的青石(达摩洞为石灰岩洞), 加以描绘,外涂蜡质而成。笔者并不否认达摩在佛教界的尊崇地位,而只是想说明南北朝时期少林寺僧经济来源情况,达摩并不例外。以上为第一阶段。
隋文帝杨坚登基后,钦赐少林寺土地一百顷。十三棍僧帮了忙,李世民同志不忘哥们的恩,又赐四十顷。但少林寺位居深山,近旁多是荒沟野壑,开垦的人不会太多,收租量当不可观。以塔沟村为例,这个地名恐怕已有一千几百年的历史了。跋陀的弟子法儒圆寂后,建塔于沟旁,至今方塔仍高高耸立在天下第一名刹牌坊东北方约100米处。但这个地方是刘宝山的祖先于清雍正年间迁来后才有人居住。迁徙于此的人们垦荒种田,收下粮食向寺内交租。收地租成了少林寺的主要收入。以上为第二阶段的情况。
解放后,少数有罪行的僧人被镇压,多数僧人还俗,寺内只剩僧人16名。政府分给土地26.4亩(老亩,折合市亩为30.092亩),其中寺东五块,东北坡一块,西北坡一块。估产共为3663斤。我在采访少林村原会计冯年喜老人时,曾亲睹土改时账目。僧人成为少林村村民中的一户,接受村民委员会管辖,过着自食其力的生活。在阶级斗争天天讲的岁月里,戴着地主分子帽子的僧人还要做义务工。以上为第三阶段。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电影《少林寺》公映后,旅游热兴起,门票收入可观(30%归少林寺),并有国内外佛教界人士的捐赠。有人说他们是吃游客、信徒过日子的,这是戏言。应该说,僧尼为发展旅游事业出了力,也从中得到了实惠。以上为第四阶段。
上述似乎喧宾夺主,但这些内容探讨的是歹僧恶行的社会因素,所以并非闲笔。以下以少胜多,谈谈第二阶段后期,即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情况。
村民租种寺内的土地,无论可耕地还是荒地,均是各拿一半种子,收获各取一半。佃户打了粮食不能运回家,待当家和尚(少林寺29代方丈前多无任命,称为“当家和尚”)过秤,然后将寺内所得送去。按理说官租也应各出一半,但当家和尚释永贵、歹僧释提中却叫佃户全交。
刘宝山之父刘景文因办事公道,群众和善良的僧人公推他管理账目。一次,刘景文到少溪河挑水,遇到几个乡亲,跟他们说要联合起来到官府说理。释提中路过听到,便与释永贵和甲长刘耀(化名)商议,陷害刘景文。刘耀是刘景文的侄子,也是他的学生。因其偷鸡摸狗欺侮幼小,遭刘景文训斥,便心怀不满。他们诬陷刘景文私藏枪支,聚众造反。又买通官府,将刘景文及其父、弟关进大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