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9 09:38 浏览 评论
陕西渭南市“8·15”网络新闻敲诈案。
“你们这里有未成年人上网,我们要曝光。”2013年8月14日下午5点多,渭南市临渭区某网吧来了一男(王某某)一女(周某某),女的手上还拿着一台家用摄像机,他们自称是华夏民生网的“记者”。
听说是记者,老板连忙解释:“网吧里的孩子是在家长的陪同下来查资料的,不属于接纳未成年人,按规定是允许的。”但这两位“记者”还是执意要进行曝光,并当着老板的面给临渭区公安局站南派出所打电话。
老板见状不想把事情闹大,就问他们怎样解决,他们说自己来一趟也挺不容易的,就交500元“宣传费”吧,老板觉得有点多,就和他们商量能不能少收点钱,经过反复协商最终以300元成交。随后,假记者后被抓获。
陕西西安“10·15”案假记者落网。
2013年10月15日,根据受害人举报,西安市新城区公安部门抓获以曝光负面消息实施敲诈的假记者赵某。
经查,2011年至案发,赵某多次以《中国行政管理》陕西记者站、《中国经贸导刊》杂志、中国产业经济消息网陕西频道等媒体名义,对陕西、甘肃等地多家学校实施敲诈,已核实敲诈金额近10万元。目前,赵某已被依法批捕,案件正在深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