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9 12:18 浏览 评论
表弟驾车撞死人,表哥冒名顶替。昨日,市交警支队通报,法院近日对这宗案件进行判决,肇事司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而顶替的表弟也被判刑9个月。
当时:现场男子自称肇事司机
去年10月26日21时50分许,古镇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古镇镇龙麟沙基耕路马滘桥路段发生一宗小客车撞摩托车的交通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客受伤,两人已送古镇医院救治。值班民警闻讯立即赶赴现场,发现肇事的粤J/ZU 558号牌小客车侧翻在路边。
在现场调查过程中,一名姓黄的男子自称是小客车肇事司机。民警在核实黄某身份及相关证件后,将其带往古镇医院抽血检验。但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黄某对事故原因、经过难以自圆其说,怀疑他是冒名顶替的,但黄某却坚称自己是肇事司机。因摩托车司机谈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黄某翌日被刑事拘留。
车祸现场
调查:痕迹比对致案件水落石出
为避免出现误判,民警先后两次传唤车主张某。其间,民警发现张某有受伤的痕迹,怀疑黄某是替张某顶罪。但是张某一口咬定,事发时是黄某在开车。民警于是改变侦查方向,从肇事小轿车内提取了三处事故痕迹样本检测,结果显示所有事故痕迹与张某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