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9 12:18 浏览 评论
23日下午,东湖公安刑侦大队委托本报澄清了嫌疑人徐某某并非网传“东湖五中队执法人员”一说。当天,警方微博也简单介绍了徐某某的年龄、籍贯,并公布此人因盗窃被判过刑,有家室。
昨日,西湖公安刑侦大队正式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这起凶杀案经过。据介绍,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已经被刑拘,凶杀案是因其一时起邪念,想与被害者程莹发生性关系被拒,并担心被死者告发,最终动手杀人抛尸。
嫌犯
欲行不轨遭拒后掐死女子
西湖刑侦九中队副中队长卞建华告诉记者,18日中队接到辖区朝阳洲派出所移交的一起失踪案后,办案民警迅速组成专案组,随即对程莹的活动轨迹、相关联系人以及其他案件线索展开全面调查,并对与程莹接触过或联系过的人员展开逐一排查、询问。
“20日,办案民警在询问徐某某时发现,对方谈到程莹一直闪烁其词,先是坚称不认识,后来民警指出其手机里存了程莹的手机号码后,他又称该手机号是一个做贷款业务的人的,自己只是打过电话咨询贷款事宜,未见过面。”
不过,民警发现徐某某不仅有犯罪前科,案发当日还曾多次联系程莹。经过调取程莹失踪时驾驶的车辆行驶轨迹,民警发现,14日下午徐某某与程莹曾同乘一辆汽车。据此,警方判定徐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21日,办案民警以询问为由再次传唤徐某某。在讯问过程中,徐某某仍然心存侥幸,不肯交代犯罪事实。办案民警一方面向其说明法律政策,一方面在关键时刻出示相关证据,揭穿其谎言。
22日凌晨,在民警强大的心理攻势下,徐某某终於交代了自己杀死程莹并抛尸赣江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