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9 12:18 浏览 评论
律师点评 立案后警方有权提取嫌疑人生物样本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熊麒:
本案的最重大的嫌疑人是小丁的驾校教练洪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
就本案件征询律师
基于上述规定,公安机关在刑事立案后,有权对重大嫌疑的相关案件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或依法对其进行传唤、拘传,并提取其有关生物样本,用以辨认其是否属于案件犯罪嫌疑人,属于依法履行侦查职权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