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9 17:16 浏览 评论
律师:若女方改口称自愿 李天一将被无罪释放
李双江之子案 网传“受害者撤诉”不实
律师分析认为,刑事案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不是受害人能够随意撤销的
新京报讯 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涉嫌轮奸案又有新消息传出。昨日17时39分,实名认证为音乐人、歌手的网友发微博称,据内部消息,李双江之子李某涉嫌轮奸案的女主角撤销控诉,双方已达成和解意向。
“和解说”引网民关注
微博中写道,因李某未满18岁,且当时已经醉酒,即便诉讼被重判的可能性极低。李某及其他4名嫌疑人家长奔走,最终联系上女孩父母并长谈,受害人最终得到极大的物质补偿,包括落实北京户口、工作及一套房产。
梦鸽给李双江戴绿帽,李天一搞过梦鸽图
消息发出后引发网友强烈关注,截至昨日23时44分,上述微博转发19313次、评论4593条。
梦鸽给李双江戴绿帽,李天一搞过梦鸽图
就此消息,有官方微博辟谣称,通过联系律师了解到,刑事案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不是受害人能够随意撤销的。而从目前北京警方的官方消息看,此案件还处于侦查阶段,还未进入诉讼程序,也就谈不上受害人的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