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14日
摘要一名徐姓女子因发现罹癌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但9岁的儿子祖父母及外公外婆都不愿照顾,加上男童吴姓生父一直以来都对儿子不闻不问,只好在临终前托孤给杨姓前夫,而跟男童没有血缘的前夫则是霸气承诺「愿和他情同父子」,接手男童未来的养育重责,法院在多方考虑后,裁定由杨男担任其监护人。
一名徐姓女子因发现罹癌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但9岁的儿子祖父母及外公外婆都不愿照顾,加上男童吴姓生父一直以来都对儿子不闻不问,只好在临终前托孤给杨姓前夫,而跟男童没有血缘的前夫则是霸气承诺「愿和他情同父子」,接手男童未来的养育重责,法院在多方考虑后,裁定由杨男担任其监护人。
据报导,徐姓女子与吴姓男子在2011年9月生下儿子,虽吴男有认领但却不曾扶养、探视过男童,多年来也不闻不问。徐女在儿子1岁多时与杨姓男子交往,隔年结婚一起生活,杨男也将男童当成自己儿子照顾,后来徐女与杨男也生下1名女儿,但2人后来因理念不合决定离婚,去年初杨男独自搬离。
没想到短短3个月后徐女发现自己罹癌,并得知自己时日无多,但孩子的外公外婆、祖父祖母都不愿意扶养,她只好在临终前转为向杨男托孤。虽然男童并非自己亲生,但杨男仍然一口答应,承诺「愿和吴童情同父子」,愿意担任尽责的监护人接手扶养男童,男童也表达出希望与杨男还有同母异父妹妹共同生活的意愿。
由于男童生父在徐女过世后,坚持不出面办理儿子的权利义务行使负担登记,被裁定停止亲权,男童祖父母、外公外婆皆表示经济不允许负担男童的养育费用。社工在查访杨男家庭状况后,确认其身心、经济状况均良好,具备应有亲职能力,不但亲自接送2名孩子上下课,并对孩子未来教育积极规划,加上男童已将杨男视为父亲,法院最后裁定由杨男担任其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