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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树枝冒充口罩诈骗53万 获刑十年八个月被罚20万

2020年03月31日

摘要新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俞强谈到:这起诈骗案,是犯罪嫌疑人对群众急切需要口罩的心理进行诱导购买,利用社交平台,在网上大量散布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上当。疫情的特殊时期,会大力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将猖獗的犯罪分子依法进行严惩。

就在3月16日下午,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售卖假口罩的诈骗案,该案涉案金额高达五十三万多元,法院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对犯诈骗罪的河南籍男子安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被判处罚金二十万元。

该案件的审判长是新昌县人民法院院长朱淼蛟,公诉人则是新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琦,法院与检察院的两位院长共同审理,可见他们对这起案件的高度重视,对涉及到跟疫情有关的案件,迅速依法严惩罪犯,给受害者一个公正的交代。考虑到特殊时期,允许关押在县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安某,在人没有到法庭审理现场的情况下,直接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参加庭外审理。

据悉,由于今年新冠肺炎在全国蔓延,造成口罩严重脱销,促使一些社会上的不法分子,便产生发国难财的想法。这让安某嗅到了大发横财的机会。他先是伪装成生产口罩的工人,然后,不停地在微信上发布售卖口罩的假消息,撒谎说自己现有一百万个口罩,诱导受骗者下单购买。

其中有一位受骗者是来自新昌的张先生,他当时因为着急为几家即将复工复产的工厂提供口罩。于是张先生就掉进了安某设下的圈套,向对方支付了十八万五千元货款之后,可对方却一直拖延发货。而后,盼望已久的包裹到张先生手里时,打开一看,着实被吓到,包裹里装着并不是口罩,而是树枝。当张先生想找安某问个明白时,安某早已人间蒸发,没能联系得上他。

除了张先生外,还有其他受骗者也被安某以同样的骗局上当受骗,他们分别来自陕西、江西、广东等不同省份的另外四位受骗者。向安某支付完货款后,他们同样也在催促安某快点发货。安某却以政府优先发货、工厂出现停电延迟生产、谎报假订单号等各种借口搪塞过去。案发后,经警方调查,嫌疑人安某共非法获利五十三万三千元,在抓获他之前,他就已经将这些赃款挥霍将尽。

处在疫情防控期,新昌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尽职尽责,对那些不法分子的恶劣犯罪行为,依法速战速决地进行严惩,保护人民的财产不受侵犯。

据了解,新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俞强谈到:这起诈骗案,是犯罪嫌疑人对群众急切需要口罩的心理进行诱导购买,利用社交平台,在网上大量散布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上当。疫情的特殊时期,会大力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将猖獗的犯罪分子依法进行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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