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10日
摘要受害人陈某的车是一辆奥迪,蔡某对该车造成的损害为四万六千元,远远超过了故意毁坏财务罪毁坏公私财务五千元的构罪标准。而且,蔡某的保险公司也表示,蔡某造成的损害是其有意为之,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故不予赔偿。
近日,南通如皋某小区发生了一起因“冲动”引发的离奇车祸。
蔡某是一个开厢式货车的司机,经常给当地酒店拉货。为了送货方便,蔡某都是将货车停在某小区的地下车库出口,而小区的居民也一直没有对蔡某的行为表示出不满,久而久之,蔡某乱停车也就成了习惯。而近日,该小区的居民陈某,就因为停车问题与蔡某发生了纠纷。
当时,陈某正打算开车出行,可刚从地下车库出来时,却看到一辆厢式货车停在车库出口,恰好堵住了自己的去路。这种情况不是第一次了,陈某顿时感到很气愤,便将自己的车倒回车库,转而开向车库的入口。从入口出来后,陈某没有着急离开,反而是将车开到这辆货车旁停了下来,准备和该车车主理论一番。
这辆厢式货车的司机正是蔡某,为了更便利一些,他就将货车暂时停在了这里,等他送完货返回时,等待已久的陈某立刻质问他:“你为什么乱停车?”而蔡某见状,却回答道:“我一直都是这样,也没人说过啊。”
本以为这只是个小插曲,可没想到,蔡某准备开车离开时,发现陈某的车停在货车后面堵住了道路,自己如果想通过,就一定会撞上陈某的车。于是他让陈某挪车,可陈某却根本不管。
事发当天蔡某正跟妻子闹矛盾,心情本就不好,再加上陈某的行为,不由得心头火起,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向陈某的车撞去。
该市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周华崇表示,撞了一次之后,蔡某并没有停下来,反而把车向前开,接着又后退向陈某的车撞去,前后一共撞击了三次。车上的陈某害怕极了,急忙从车里出来,并报了警。
接报后,民警立刻赶来了现场,通过调查发现,蔡某的做法有故意破坏财物的嫌疑,打算将他带回警局。可蔡某却一点也不害怕,他表示自己的车买了保险,最多也只是赔钱而已。
据悉,受害人陈某的车是一辆奥迪,蔡某对该车造成的损害为四万六千元,远远超过了故意毁坏财务罪毁坏公私财务五千元的构罪标准。而且,蔡某的保险公司也表示,蔡某造成的损害是其有意为之,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故不予赔偿。
因此,蔡某不仅要赔偿陈某四万六千元的汽车损失费,还因涉嫌故意毁坏财务罪,被法院判拘役五个月,暂缓八个月执行。
一时冲动往往会造成难以预计的后果,我们在与人发生冲突时,一定要保持理智,千万不能像蔡某一样不顾后果,做出令自己后悔的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