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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采购款三十多万 自称:体现职工价值

2020年04月25日

摘要陈某假冒是好友推荐的另外一家广告公司的采购员,目的就是怕尹某某会有所察觉。李总没有产生任何怀疑就接见了陈某,并把厂里的物品价格都发给陈某,还说如果可以长期合作,或者大批量购买,价格都可以商量。

今年一月十四日,南京栖霞区某广告公司负责人陈某扛着一大沓报价单和材料清单来到了栖霞区派出所报案,自称自己公司的采购员尹某某借着职位的便利,侵占了公司三十多万元人民币的采购公款。

据当事人陈某讲述,自己的公司虽说是广告公司,却也负责南京市很多区域垃圾分类的推广传布,宣传栏、印刷海报、以及制定分类垃圾桶这些都是推广垃圾分类所要做的工作,自从尹某某入职公司采购职位以后,这些就交给了尹某某处理。尹某某居住在栖霞市,男性,四十岁。自从开始就业,做的一直都是采购这个职业。而四年前,陈某便是看中了尹某某多年的采购经验,才选择让尹某某入职公司,并负责公司各项采办事宜。在陈某眼里,尹某某一直是一个工作踏实,兢兢业业,勤恳耐劳的员工,采购商品的报价虽说有时候会偏高,但是品质一直是优良的。因此,对于尹某某工作上的问题,陈某并没有过多留心。

直至二零一九年末,在一次偶然的聚会上,陈某跟业内同仁王总谈到了公司生意以及商品采购报价。陈某猛然察觉到自己公司帮忙客户采办用于垃圾分类宣传的货品,与王总公司的货品相比,价格竟不止高出百分之十。陈某心中咯噔一下,返回公司,偷偷取出尹某某的采购合约,依照合约上的信息,找到了供应商李总。

陈某假冒是好友推荐的另外一家广告公司的采购员,目的就是怕尹某某会有所察觉。李总没有产生任何怀疑就接见了陈某,并把厂里的物品价格都发给陈某,还说如果可以长期合作,或者大批量购买,价格都可以商量。而陈某看到价格完全懵了,李总的价格比尹某某平时给自己的价格低了许多。因此,陈某大胆推测,尹某某借着职位的便利,趁机谎报价格,侵占采购公款。

南京市公安栖霞分局接到报案后,立马出动经济侦查大队展开全面调查和拜访,四天后便掌握了尹某某非法财物侵占的所有凭据并在尹某某家里将其捕获。

经审问,犯罪嫌疑人尹某某承认自己刚进陈某公司在网上反复找寻各方面都适合而且价格实惠的供应商,却一直找不到,也前后在浙江、安徽、江苏......多个地方考察。就在二零一七年到二零一八年间,于江苏某工业园遇到了李总,他刚好从事的职业是清洁用品以及推广栏生产,不仅品质优良还价格优惠。犯罪嫌疑人尹某某因此选中了李总并提出了自己“疯狂”的想法,把采购物品订单合约上的价格提高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左右,然后李总一收到款项,便把多余的钱转账汇款到尹某某的账户上。而李总被犯罪嫌疑人尹某某提出的签署长期订单合约以及大批量订单一诱惑,就答应了这个要求。

犯罪嫌疑人尹某某表示,自己所做的这一切就是“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凸显自身存在的意义。他说,就算报价高了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也是比市场的采购价要低,如果是其他的职员,碰不到像李总这样的供应商,价格可能还会更高。并且自己也没有打算一直报这样高的价格,而是一年比一年低的向上司陈某报价,这样在上司眼里,自己就是一个有业绩的员工,让公司需要我。

如今,犯罪嫌疑人尹某某已涉嫌非法财物侵占构成受贿罪被公安局依法逮捕,进一步等待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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