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6日
摘要吴先生表示,他平时的工作岗位,就是在工地上开叉车,眼部受伤会出现视力下降,这对他平时在工地里作业会有影响。更让他气愤的是,要数房东的态度,事情发生过了一天,房东连个人影都不曾出现过,也没有到事发现场查看,唯一补偿给他就是托人送来了一百五十元钱、3根棉签以及1瓶酒精。
4月20日,居住在广西省南宁市吴先生,向记者谈起,他最近砸伤经历了一段遭心的事情。记者来到南宁市新兴村冲口坡某间出租房里采访到吴先生,当记者见到吴先生本人时,能清楚地发现他右边的眼睛有一道伤口,血迹已干,,眼袋周围都肿胀起来,有淤青,眼部还有部分的积血,腿部也有伤及到,好多处出现红肿现象。吴先生谈到,他之所以伤成这样,全是因为当时在床上睡觉时候造成的。
据吴先生介绍:那天他从工地上干完活回来,觉得很疲惫,于是就躺在床上睡觉,突然上面的天花板出现突发情况,一块大面积物体掉了下来,自己当场被砸醒。起初,误以为这场事故发生在自己的梦境中。事发后,才看到砸伤吴先生的物体是一块天花板上脱落的批灰层,面积大概有2平方米左右。这块批灰层正好砸中他的面部和腿部。事发后,吴先生立即赶往医院就诊,所幸的是,医生检查完后,表示伤势没那么严重,只需要药物治疗和调理一下身体。
吴先生表示,他平时的工作岗位,就是在工地上开叉车,眼部受伤会出现视力下降,这对他平时在工地里作业会有影响。更让他气愤的是,要数房东的态度,事情发生过了一天,房东连个人影都不曾出现过,也没有到事发现场查看,唯一补偿给他就是托人送来了一百五十元钱、3根棉签以及1瓶酒精。
而后,就此事,记者拨打了房东岑女士的电话,房东岑女士接通电话,记者就询问此事故的解决办法,想让她本人到现场来查看一下这起意外事故的起因,以及事后的处理意见。可岑女士却推辞说自己有事在身,无法来到现场,答应报销吴先生的医疗费用和个人财物的损失费。可是,吴先生另外提出的耽误工时的费用和后期身体需要调节的营养费,她却拒绝提供补偿,这让吴先生难以接受,明明是租住在岑女士提供的房子,房屋的安全隐患却无法为租客得到保障。
无奈之下,吴先生只能选择去找当地的村委会出面解决这件事,他想尽量采用私底下协商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如果双方之间达不成一致的要求,协商无果,吴先生再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