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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筹赌资用离婚证生财 八年跨省重婚五次骗礼金

2020年07月01日

摘要童某有凭借同一个离婚证与相识数月的湖南慈利邹六(化名)去当地民政局领证结婚,获赠一条对方花二万五千零六十元购得的黄金项链,领证第三日借故出走。童某以一万四千元的价格卖掉项链偿还赌博欠款。

湖南省张家界市的慈利县人民法院日前在线上审判了一起重婚、诈骗案,数罪并罚之下被告童某初审获有期徒刑三年半,同时必须缴纳一万元罚款。慈利人民法院官微公众号上个月二十九号发布了这一案件的详情通报。

基本案情如下:童某二零零九年与江苏新沂人刘一(化名)领了结婚证,两人以感情破裂为由在两年后的二月十八号离异。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一号童某在网上结识了江苏阜宁人许二(化名),网恋六个月后去对方老家民政局领证结婚,当时许二给了童某八千三百元作为礼金。与此同时,童某在网上认识了江苏新沂人何三(化名),一年后的三月二十七号,在仍与许二保持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凭与刘一的离婚证在湖北黄冈民政局与何三领了结婚证,“婚后”生下了一个儿子。

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童某又拿着与刘一的离婚证,与网聊数月的网友费四(化名)在其老家安徽郎溪民政局注册了结婚证,次日就带着诈骗到手一万元现金借故离去,用这笔钱还了赌博欠款。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五号,童某还是拿着与刘一的离婚证,与相识仅数日的网友吕五(化名)在其老家河南衡水阜城民政局领得结婚证,骗到了一万元现金,领证第三日借故辞行,再次用诈骗所得还了赌博欠款。

同年十二月十二号,童某有凭借同一个离婚证与相识数月的湖南慈利邹六(化名)去当地民政局领证结婚,获赠一条对方花二万五千零六十元购得的黄金项链,领证第三日借故出走。童某以一万四千元的价格卖掉项链偿还赌博欠款。

受害人邹六于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号报案,当地公安局当即立案侦办,并于八月十八号逮捕了在郑州火车站候车的童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方起诉被告童某通过结婚手段骗取受害人大量钱财,事实上已经构成了违法侵占他人财物的诈骗犯罪;同时被告人在婚姻关系成立的情况下多次与他人注册结婚的行为构成了重婚犯罪,因此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判刑。鉴于被告童某被捕后认罪态度较好,考虑依法从轻量刑。

此案法官认为这是极具代表性的罪犯综合运用现代云恋爱、闪电婚以及民政局未核实申请结婚公民的婚姻情况等多重因素进行的不法行为。法官建议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一、未婚人士应深化交友认识,审慎看待网恋、闪婚等行为,避免成为诈骗受害者;二、民政局应严格管制结婚登记的行政审查流程,必须核查好申请结婚的双方在国内登记的婚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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