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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太穷卖掉4岁女儿凑钱 皇帝一听极怒下令:斩了命根子

2020年09月29日

摘要古时封建社会看重清官情结,一般来说朝廷对于清官的宽容度较大,但是明朝时有位清官,非但没得到嘉奖,还被朱元璋下令处以宫刑,这个明朝清官叫做曾秉正。他是江西等处行中书省龙兴路南昌县(今江西省南昌市)人,明朝初期政治人物。洪武初年,其被举荐为海州学正,相当于县市的教育局长。

古时封建社会看重清官情结,一般来说朝廷对于清官的宽容度较大,但是明朝时有位清官,非但没得到嘉奖,还被朱元璋下令处以宫刑,这个明朝清官叫做曾秉正。他是江西等处行中书省龙兴路南昌县(今江西省南昌市)人,明朝初期政治人物。洪武初年,其被举荐为海州学正,相当于县市的教育局长。

洪武九年,担任刑部主事。次年,升为陕西参政,改为通政司通政使。后因违背旨意而被罢免,其因贫无法归乡,于是卖四岁女儿。朱元璋听闻后大怒,对其实行腐刑,不知其终。

明朝当官穷,跟制度有关。

洪武九年(1376年)发生很多天灾,古人迷信,朱元璋下詔,让大臣们上书言事,曾秉正写了一份疏折几千言,深得君心,朱元璋将曾秉正提拔为思文监丞,不久,升迁为刑部主事,洪武十年(1377年)奉命出任陕西参政,曾秉正在短短两年不到的时间,就从正九品提拔到正三品。

但是伴君如伴虎,曾秉正因为违背了朱元璋旨意,被革职赶回老家,他是个清官,连回家的路费都凑不齐,不得已的情况他卖掉自己四岁的女儿,朱元璋得知后大怒,将他处以宫刑,而且不知其终,后世有人认为,曾秉正买女儿凑路费是装穷,朱元璋是戳穿他的虚伪,但是仔细看一下明朝的官员俸禄制度,会发现曾秉正穷,是有可能的。

朱元璋是平民皇帝,所以他称帝后,一方面打击贪官污吏,另一方面实行低俸禄制度。洪武四年(1371年),朱元璋制定了文武官员的俸禄标准,上至正一品,下至从九品,共分为18个等级。最高的正一品,俸禄为900石粮食,最低的从九品,俸禄为50石粮食。50石粮食约5476公斤,看起来多,但是在那个肉食书菜都缺乏的时代,这些也仅够五口之家日常。

再说官员只有禄米,没有年俸,不发银两。曾秉正如果只是当个官,没有外快,那的确是有可能凑不出路费,所以官员贫穷,在明朝真的是一个普遍状态。朱元璋发怒,可能不是曾秉正假清高,而是卖女儿毫无人性,不能被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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