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8日
摘要清朝被灭亡后,皇室贵族都隐姓埋名各自寻求出路,但大牢之中关押着的十万囚徒,在民国建立之初的命运又是如何呢?他们得到了怎样的安排呢?
清朝被灭亡后,皇室贵族都隐姓埋名各自寻求出路,但大牢之中关押着的十万囚徒,在民国建立之初的命运又是如何呢?他们得到了怎样的安排呢?
一般说来,改朝换代之后,为表普天同庆,同时又要收买人心稳固政权,皇帝们一般都会宣布大赦天下。民国成立后,政体从君主专制转为民主共和,大赦天下这样的方式显然不太合适,所以是按照新政府的法律进行重新审判,并在允许范围内对部分罪犯进行减刑和赦免。
然而民国成立初期,袁世凯所主导通过的法律和清朝律例变化不大,因此能够获得赦免和减刑的人不会太多。不过在此之外,还有三条特殊渠道,可以让一部分罪犯摆脱牢狱之苦。
清朝灭亡后,大牢10万囚犯去哪了?
第一,无条件释放革命党。新政府之所以能够成立,很大程度上要归结于革命者的付出。在光绪及宣统年间,许多革命者都被清政府抓捕入狱,甚至还有很多人献出生命。民国成立后,于公于私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监狱中的革命者释放。
第二,进行减刑或赦免。新政府成立后,会在一定范围内对罪犯进行适度的减刑。比如把此前判决死刑的罪犯改为无期徒刑,将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或将一些犯人服刑时间减短,甚至对一些在监狱中有过功劳的罪犯直接赦免。当然,一般仅限于罪行危害性不大的犯人,许多作奸犯科的恶人,还是得老老实实蹲大牢。
第三,允许一部分犯人假释。民国二年,民国政府颁布的《监狱规则》中注明了符合保释的条件,符合这些保释条件的犯人可以进行假释。其实,这些假释条件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有立功表现。
民国时期第一位被假释的罪犯叫贾万和,其假释理由为检举有功,先是从原判决秋审改为发遣,即发配边境。民国成立后被顺利减刑,后又因其在监狱中态度诚恳,表现良好,直接允许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