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30 16:41 浏览 评论
20世纪30年代初,日本帝国主义策动“九一八事变”,华北局势日渐紧张。1936年,在中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比利时方竟私自将其全部股权秘密出售给日本旭日玻璃公司(旭硝子株式会社)。日、比的秘密交易被我驻比大使所闻,急电告国内,却由于政府的腐败,并未引起真正重视,似乎相比于东北大片国土丧失都毫不抵抗,区区一个企业已没有必要去斤斤计较。
从此,耀华由中比合资变成为中日合资的企业。而随着抗日战争的胜利,耀华公司的日本股份作为敌产,先由国民党的河北省政府接收,不久又由国民党政府的资源委员会接管,翁文灏任董事长,姚南枝为官股常务董事,商股常务董事为袁心武(袁世凯之子),耀华又变成了官商合办的企业。
近代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
据相关史料记载,最初中比合办的13年里,公司共盈利397.36万元;中日合办的9年里,盈利2752.84万元(伪联银币);国民党接收后的官商合办期间盈利1453826.78万元(法币)。不过,各个时期币种、币值不同,难以从数额作比较,只能说明公司盈利颇丰,投资人获得相当优厚的利益回报,如有些年份股息高达2分,甚至达到4分之多。
解放后,国民党的官僚资本由我人民政府接收,官僚资本变成人民资本,耀华遂又成为新中国建立前最早出现的公私合营企业。原商股常务董事为袁心武继续留任,后为副董事长。
近代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
解放前耀华便是天津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13种股票之一。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军管会明令暂时禁止证券交易;不久,为引导游资,发展生产,于1949年6月又重开证券市场,总共有12家上市公司获准参与,耀华玻璃仍是其中之一,1952年“三反”、“五反”运动后,证券交易所撤销。
至今,耀华公司仍有着“中国玻璃工业摇篮”的美誉。只是它的“近代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的历史身份却已少有人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