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1 23:22 浏览 评论
6。讨好日本侵略者
汪伪报刊在伪国民政府建立前,以鼓吹“和平建国运动”为主调。但是建立傀儡政权后,汪伪政权又增加了一个宣传任务,那就是认敌为友,鼓吹与贩卖“大亚洲主义”,摧残中国人民的民族意识,为日本侵略活动张目。为此汪精卫反复声称对日冤仇“宜解不宜结”,鼓吹“新国民晕动”、“东亚联盟运动”,加强亲日教育,为日本主子效犬马之劳。
在《我对于中日关系之根本观念及前进目标》一文开篇,汪精卫就盗用孙中山的名义说:“总理孙先生告诉我们:‘中国革命的成功,有待于日本之谅解’,这句话意义重大。”在第二段开头“中国革命若要成功,必须使日本知道,中国革命之成功,于日本有利,这不是权谋策略的,而是诚意的。”他把日本人对中国的侵略,竟然说成“因为一个国家对于另一个国家,因为利害相同而相结合,绝对不是有损主权。”“日本既然声明,对于中国没有侵略野心,而且伸出手来,要求在共同目的之下亲密合作,中国为什么不也伸出手来,正如兄弟两个厮打一场之后,抱头大哭,重归于好?这是何等又悲壮又欢喜的事?”要求中国人民“先责备自己然后再责备他人”。
四、汪伪政权对媒体的迫害与管制
汪伪集团一方面加强自己的舆论宣传,另一方面对其他媒体进行管制。
1。残酷迫害报刊和报人
1939年5月,汪精卫汉奸集团到达上海,为了推行“和平运动”,组织伪政府,他们首先控制舆论,打击抗战言论,压制民众的爱国意识。汪伪集团将敢于和他们对抗的报刊视为“眼中钉”,经常雇佣流氓、打手迫害手无寸铁的报人,其中迫害新闻界的最主要力量是76号特工总部。76号指使大批特务冲击《中美日报》和《大美晚报》:特务们捣毁了《大美晚报》的排字房,打死打伤各一人;抢去7000余份《中美日报》,向报社投掷两枚手榴弹(未爆)。但《中美日报》并没有被吓倒,坚持出版到1941年冬,直至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进入英法租界,《中美日报》才被汪伪封闭。《大美晚报》被76号捣乱后,仍然坚持抗日,尤其是副刊编辑朱惺光(亦称朱惺公),坚强不屈,在副刊上连出四期《菊花专辑》,以菊花比喻抗日战士的气节。接着他又编发了《民族正气———中华民族英雄专辑》和《汉奸史话》,歌颂文天祥等民族英雄,鞭挞秦桧等历代汉奸。76号在寄恐吓信没有效果的情况下,于1939年8月30日将其杀害。朱惺光的死并没有动摇《大美晚报》抗日的立场,于是1940年7月19日特务们又暗杀了《大美晚报》的总编辑张似旭。几天后,总经理李骏英又被暗杀。但《大美晚报》没有被压垮,他同样坚持到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占领租界时才关闭。
2。建立报刊管理制度
汪精卫伪政权建立后,立即建立和颁布一系列新闻法规来管理报刊(如下表),使他们对报刊的统制披上“合法”的色彩。“值得注意的是,凡是与迁至重庆的国民政府颁行的新闻法律法规同名的,均名之为‘修正公布’,以图掩盖其伪法统的实质。”
和蒋介石不同的是,汪伪政权有两个宣传部,即伪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和伪国民政府宣传部,伪政府宣传部设在行政院内。不过两个宣传部是合署办公的。而在蒋介石政权中,政府宣传部的职能是由内政部承担的。汪伪政权规定,创办报刊必须要向伪政府宣传部申请,同时,相关法规中对报刊创办条件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尽管汪伪建立了一整套管理报刊的法规,但是他们仍然会根据自己的好恶,随时禁止或限制报刊刊载内容。汪伪势力的“苦心经营”,终于使他们逐渐形成了一个所谓的“代表国家的计划新闻制度”。不过,无论他们怎样建设,伪政权的法律、法规都摆脱不了垄断性和傀儡性的特点。
1941年2月,日本侵略者宣布向汪伪“交还”广播事业管理权,随后,汪伪政权建立了伪中国广播事业建设协会、伪宣传部广播无线电台管理处等有关广播事业的管理机构,颁布了《改组广播无线电台计划草案》、《广播无线电台条例草案》、《广播无线电台登记注册规则草案》、《广播无线电台播音节目审查办法草案》等一系列法规。这样,汪伪集团在沦陷区内实现了对新闻事业的全面管理和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