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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性侵女学生 反称对方“盗取精液”(3)

2014-09-29 12:18 浏览 评论

  法院认定,张勇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欲强行与小美发生关系,后因对方反抗未得逞,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但系犯罪未遂,可从轻处罚。

  该案在审理中,小美放弃了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只请求法院依法处理。

  近日,法院依法做出了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张勇构成了强奸罪,鉴于系犯罪未遂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 追访

  自封“天师”热衷“论道”

  被告人案发后,妻子怀疑其曾饮酒

  材料证明,警方在接到小美报案后,曾找到了张勇的妻子马某了解情况。马某表示,2012年9月13日16时50分,她离开律所时,只有张勇在所里。当天19时,张勇回到家,“表现正常”。

  而据小美报警记录显示,强奸案就发生在马某离开律所的十几分钟后。

律师性侵女学生 辩称对方“盗取精液”(此图片与本文人物无关)

  张勇获刑后,马某曾对媒体表示,她和张勇的孩子才几岁,张勇的事情已对家人造成了很大伤害,不想再把伤疤揭开。张勇平时兢兢业业,事发时可能喝了酒。对如今的结果,“我们都觉得挺委屈的”。

  北京北元律师事务所网站上,张勇绰号“神州行”,目标“做中国政治家型律师”。他自我介绍:“2009年自封张大天师,并开始研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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