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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名要先看能不能用 日法院裁定「浑」字追加人名用汉字

2017年09月28日

摘要日本法务省在25日裁定「浑」字追加成「人名用汉字」之一,是日本户籍法改正后第863字。去年9月家长想给新生儿用「浑」字命名被户政打回票,不服上诉到法院,今年5月法院裁定可以使用。这是自2015年裁定「巫」自进入人名用汉字以来,再一次由司法裁定。

日本法务省在25日裁定「浑」字追加成「人名用汉字」之一,是日本户籍法改正后第863字。去年9月家长想给新生儿用「浑」字命名被户政打回票,不服上诉到法院,今年5月法院裁定可以使用。这是自2015年裁定「巫」自进入人名用汉字以来,再一次由司法裁定。

人名用汉字是指二战后日本在户籍上可记载为孩子名字的汉字中,不属于常用汉字的汉字,于法务省户籍法施行规则别表第2(人名用汉字别表)中指定。根据《户籍法》规定,孩童的名字必须使用常用且平易的文字。而去年的法治审议会则追加的693个人名用汉字。

并不是每一次申请人名用汉字法院都照单全收,2008年名古屋法院就裁定「玻」字不能使用为人名用汉字。原本这个家庭要将女儿命名为「玻南」,因为法院的裁定只能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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