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摘要据民警介绍,这廖某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偷东西了,这次偷鱼真的是纯粹贪吃。在偷到鱼后,就把鱼杀了并且切片做成鱼生来吃,但是“大红龙”毕竟是观赏鱼并不是食用鱼,在廖某这个吃货看来,这鱼味道并不怎么样,以至于一个星期都还没吃完,只吃了一小部分,剩下的还放在冰箱里了,正好被警察搜刮到证据。
民以食为天,很多人为了美食,可以山长水远跑到找到那一家出名的店,有的人虽然喊着减肥,但是在美食面前早已妥协。就连小偷在美食面前都没辙,但是这次贪吃的教训可能要将自己送进监狱。他竟然去偷了一家店门口的名贵观赏鱼回家,还做成了鱼生,这次真的不为别的只为吃。
在十月十四日那天,广西南宁公安局兴宁分局邕武派出所接到一家餐厅的报警,报警内容是他们店门口外面养着的两天观赏鱼莫名不见了。这不是普通的鱼啊,失踪的两条鱼是“大红龙”,如果身长过半米的话,市面上可以卖到四千以上甚至可以卖到上万元,在淡水观赏鱼中已经算是价格昂贵的那种。
接到了报警后,民警调出了监控,发现在当日凌晨三点的时候,店门口出现了一男子,用抄网把两条“大红龙”观赏鱼偷走了。经过调查之后,很快就明确是这名男子的身份了,这名男子就住在离店面几百米的地方,想来是经常路过这间店觊觎了鱼很久了。男子姓廖,给人家打工赚钱,生活条件很一般甚至说窘迫,但是这并妨碍他拥有吃货的心。
在十月二十二日的时候,廖某被民警抓捕了,现场人赃并获。据民警介绍,这廖某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偷东西了,这次偷鱼真的是纯粹贪吃。在偷到鱼后,就把鱼杀了并且切片做成鱼生来吃,但是“大红龙”毕竟是观赏鱼并不是食用鱼,在廖某这个吃货看来,这鱼味道并不怎么样,以至于一个星期都还没吃完,只吃了一小部分,剩下的还放在冰箱里了,正好被警察搜刮到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盗窃的数额较大的,就要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又或者管制,通常犯罪金额达到一千以上,就可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了;如果犯罪数额巨大或者带有其他严重情形的话就要被判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如果犯罪金额是三万到十万甚至十万以上的,就会别定性为数额巨大。
警方表示,廖某偷的两条观赏鱼已经养了两年多了,个头也比较大了,目前鱼的价格还没评估出来。廖某目前被行政拘留着,如果评估价出来了,确定达到了刑事案件标准的话会转为刑事案件处理。
为了贪图美食,把自己送进了监狱,得不偿失,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廖某起了贼心,就应该为自己行为作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