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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祛斑不成遭“毁容” 美容院:客户敏感体质造成

2020年04月24日

摘要方某依照郑某的交代,继续抹了一个月的药后,发现脸上的斑却依然存在。于是方某很气愤,马上就找了郑某问其缘由。而郑某依然说是因为自身敏感肤质所致,再过七八天,斑就会祛除掉。当然,郑某的这些话已无法让方某相信了,所以方某选择报警求助。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特别是女性朋友们,然而脸上的斑总是困扰着她们。一位女性朋友方某因想祛除脸上的斑,来到了一家同事介绍的美容院进行治疗。但大半年过去了,祛斑的效果不仅不明显,还加重了,气愤的方女士就向派出所报了警,希望通过警方,美容院能给自己一个交代。

近日,方某与美容院老板娘郑某一起来到南京雨花台的一个派出所。在派出所里,方某的情绪很是激动,一直在说:“美容院把我的脸弄‘毁容’了。”警察边安慰边咨询具体情况,经过一番了解才知,原来方某脸上本来就有一些斑,因看到同事祛斑后变得更漂亮,自己也想着变美,所以让同事介绍一家美容院来祛斑。这祛斑治疗是在半年前开始的,当时和美容院的郑某谈好祛斑价格是六千块钱。

据方某回忆,“第一次治疗时,祛斑的药水抹在脸上就有些疼痛,当时郑某解释说,我属于敏感肤质,疼痛是正常的,等脸上结痂了,再抹些药,斑便会淡化。”可方某抹药一段时间后,效果不仅不明显,反而加重了。于是继续第二次治疗。郑某称,要想斑能祛除,得坚持抹药一个月。

方某依照郑某的交代,继续抹了一个月的药后,发现脸上的斑却依然存在。于是方某很气愤,马上就找了郑某问其缘由。而郑某依然说是因为自身敏感肤质所致,再过七八天,斑就会祛除掉。当然,郑某的这些话已无法让方某相信了,所以方某选择报警求助。

警方了解之后,对双方进行协商。方某本要祛斑,然斑没祛成反加重。而郑某作为治疗方,对于是否是敏感肤质,应该要“对症下药”,若无法做到,应事先说清楚。经调解后,双方的意见达成了一致。虽然双方治疗前未签订合同,但美容院也存在相关的责任,最终郑某给了方某三千元的补偿金。

警方以此提醒消费者:

1、需要医疗美容时,要选择信誉良好的美容场所,更要清楚对方有没有《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资格证等,从业人员是否已取得上岗证。

2、在接受治疗之前,不能只听信商家的介绍,自己应要查看所用药品的说明书,明白药品的成分、特点、适用范围以及注意事项等。

3、为了确保发生消费纠纷时有据可依,消费者在消费时,一方面要索要发票和相关凭证,另一方面应要和商家签订相应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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