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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兽!少女11岁起遭母亲男友性侵5年

2014-09-28 17:34 浏览 评论

  单身母亲苏某某来到广东务工,和一名叫贺某某的男子认识,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苏某某在务工期间无暇照看女儿,留下年幼的女儿小丽(化名)给贺某某照看,贺某某在苏某某务工期间,将小丽强奸,时间跨度从2008年春节前至2013年11月长达5年之久。记者昨日从南海检察院获悉,贺某某涉嫌强奸罪被批准逮捕。

  用胁迫的方法将小丽强奸.

  小丽出生于1997年9月,从小成长在一个没有父亲呵护的家庭。小丽陈述,父亲在自己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坐牢了,对父亲也没有什么印象。

用胁迫的方法将小丽强奸

  小丽的母亲苏某某对外一直称,自己和小丽的父亲离婚了。小丽从小就在贵州省老家跟着爷爷奶奶生活。2008年春节前,苏某某在东莞务工时认识了贺某某,两人很快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并生活在一起。

  为了照顾女儿,苏某某将年仅11岁的小丽接到东莞一起生活。苏某某每天都要务工,没有空余时间照顾小丽,就将她留在出租屋内,由贺某某照顾。贺某某为和小丽拉近距离,要求小丽改姓贺,叫贺丽。

小丽仅11岁遭到性侵

  据小丽回忆,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贺某某趁小丽洗澡时,故意用冷水泼到小丽身上,然后将她抱到床上擦干,用胁迫的方法将小丽强奸,并威胁小丽不能将强奸的事情告诉苏某某。

  那一年,小丽仅1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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