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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的住房改革发展:从公有到私有的转变(3)

2016-05-17 16:54 浏览 评论

和北京相比,上海就要更费脑筋来解决工人阶层的居住问题。上海原本就是中国的工业中心,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在苏联模式影响下,将工业化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提出“通过增加产业工人数量,把畸形的消费型城市转变为生产型城市”,再加上“低工资高就业”的经济政策,上海工人数量连年增长。这里成为新中国最重要的工业基地,同时聚集了大量的产业工人,其中仅纺织工人就有四五十万之多,居住环境普遍很差。

1950年,根据中央的指示,当时的上海市长陈毅指出:“目前经济情况开始好转,必须照顾工人的待遇和福利”。在此背景下,曹杨新村“1000户”工人住宅(实际建造1002户,即曹杨一村)和“两万户”住宅先后应运而生。曹杨新村成为新中国最早的“工人新村”,之后上海又在沪东、沪西两个工业集中分布区建设了多个工人新村。此后,在上海乃至全国都开展了一场大规模的工人新村建造活动。

大院和工人新村,有一个共同点,本质上都是封闭的社区,功能齐全、自给自足的小社会,里面有门诊部、浴室、理发室,还有不同种类的子弟学校。在其他城市,也有各种大院和工人新村的“变种”,用一个形象的词来说,就是单位的“家属院”。大家上班在一个单位,甚至在一个车间,而下班后,又住到同一栋楼,甚至同一单元。父母是同事,而孩子从小就是在一起的玩伴。这是一种集体生活,很容易培养起共同的认知。大院或者工人新村里出来的孩子,往往都经历过某种“残酷青春”,与别的大院或家属院的子弟打架斗殴,似乎是必然要经历的成长课。

 

新中国的住房改革发展:从公有到私有的转变

 

建国初期新建筒子楼

 

如今,很多“工人新村”都已经被拆或者面临着即将被拆迁的命运。第一代新村的居民,早已是白发老者,他们对这种家属院的生活充满了感情。“新村”,就这个词的意思来说,它让人想起农村的村庄,尽管从事的是工业生产,“新村”仍然是一个传统意义的熟人社会。尽管已经实现了楼上楼下、电灯电话,但就人与人的联系方式来说,仍然充满了温情。父母上班,把孩子托付给邻居看管,或者让孩子们在大院里自由玩耍,都不会有什么安全上的担忧,这样的居住环境,能给人以特别的安全感。

 

新中国的住房改革发展:从公有到私有的转变

 

建国后的公有住房

 

福利分房的终结

不管是北京的大院,还是上海的工人新村,或者全国各地的各类“家属院”,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采用的都是福利分房的制度。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在计划经济中,人们的剩余价值都被收归国有,国家利用这些剩余价值中的一部分由各企事业单位盖住房,然后按级别、工龄、年龄、居住人口辈数和人数、有无住房等一系列条件来分给一部分人居住。居住的人实际支付的房租远远低于建筑和维修成本,房屋的分配实际上是一种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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