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1 18:25 浏览 评论
暗的是于政府司法机关外,另设了一套直属皇权的机构,即锦衣卫、东厂、西厂等组织,并设有诏狱。这些组织拥有一套从事侦缉和审讯的特务人马,直接听命于皇帝,可以不经政府司法机关而擅自逮捕拘讯朝臣,乃至于非刑虐杀,故权力极大。更有甚者,太监直接插手三法司审案。成化以后,凡是有大案,太监必参与审理,并且担当主审坐正中,其他三法司坐边上。御史中郎以下则是站着。至于案子判决轻重,都要看太监的意思。“三法司视成案有所出入轻重,俱视中官意,不敢稍忤。”
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下,很多案子或未经审理就定下罪名;或在审理时首先察言观色,不是从案子本身而是从案子的背景势力来作出判断,这就很难做到司法公平公正了。
资料图
梃击案最初由巡皇城御史刘廷元负责审理。刘初审后认为张差初看像疯子,但细看相貌又透露出一股很狡猾的劲儿。实际上,他等于什么也没问出来。后该案转到刑部,由郎中胡士相、员外郎赵会桢和劳永嘉三人会同审理。当时因皇帝宠幸郑贵妃不喜太子的传闻已流传多年。胡、赵、劳三人在官场多年,自以为已看透形势,于是,三人串讯,统一口径说张差确实是个疯子,被人误导而手持木棍潜入大内,直达慈庆宫门,按律当斩立决。他们拟定案情,只等送呈刑部堂官,代为转奏,便可了结。
资料图
不料,案情泄露。刑部一个名叫王之寀的主事感到此案疑点甚多,想弄明白案情。他利用刑部官员的身份,偷偷审问张差,终于得知真相:张差是由一个不知姓名的太监带着入皇宫后宰门,一直带到慈庆宫门前。王之寀把张差的供词写成揭帖,送交署印刑部侍郎张问达代为入奏,并提议在文华殿前举行朝审,或交由九卿科道和三法司共同会审。不久,刑部会集了十三司的司官和胡士相、陆梦龙、赵会桢、劳永嘉、王之寀等人,再行会审张差。